关于2018届毕业生“专升本”报名条件的通知
各系部:
根据湖南省教育厅《湖南省普通高等教育“专升本”工作实施办法》(湘教发【2018】1号)的通知,现将报名条件公布,符合条件的应届毕业生可以自愿报名。我校“专升本”实施方案必须等湖南中医药大学、吉首大学、湘南学院等本科院校的方案定了后,才能制定(届时将在学校官网教务在线公布)。
一、普通“专升本”学生的报名条件:
1.在校综合成绩排名前20%的应届毕业生参加选拔,因成绩不合格而降过级的应届毕业生不得推荐;
2.遵守宪法和法律、法规;
3.遵守学校章程和规章制度;
4.德、智、体、美等方面全面发展;
5.报考湘南学院的考生2018年3月底之前必须获得全国《高等学校英语英语应用能力考试》(A级)等级证书,或全国大学生英语四、六级成绩达到426分(含426分)以上。
二、应征入伍退役学生“专升本”报名条件:
(一) 在校生服兵役退役后“专升本”。
高职高专在校生应征入伍退役后需按期复学并完成专科学业,在部队服役期间荣立三等功及以上荣誉的,可免试随同本校本专业学生进入对应的本科学校对应专业学习,不计入推荐和录取比例。学生本人须提交原所在部队下发的嘉奖令(通令)、个人记功登记(报告)表等的复印件(加盖与原件相符的公章)及其他相关佐证材料,报“接收院校”和省教育厅审查。
(二)毕业生服兵役退役后“专升本”。
根据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参谋部、总政治部和教育部、财政部有关做好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征集工作的要求及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普通高职(专科)毕业生服义务兵役和“下基层”服务期满后接受本科教育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09〕6号)精神,并结合我省实际,我省高职(高专)毕业生服义务兵役退役后自愿接受普通本科教育的按以下要求办理:
1.报名
(1) 报名条件:上一年度退役的湖南省属普通高等学校高职(高专)毕业生,服役期间没有受过处分;
(2)报名提交的材料:本人身份证、专科毕业证书、户口证明、士兵退役证复印件。报名时所有材料均须提供原件审查。
(3) 报名时间:每年的3月1日-20日(公休日除外),逾期不接受报名。
(4) 报名地点:湖南省大中专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地点:长沙市雨花区新建西路37号,联系电话:0731-82816660。
2.考试:省教育厅将根据退役专科毕业生报名的专业分布情况,指定1-2所本科院校接受退役士兵参加考试,每个专科专业限指定1所学校。凡自愿报名参考的到指定学校参加对应专业的“专升本”选拔统一考试,考试时间、考试科目及成绩要求由“接收院校”确定。
3.录取:各专业按报名人数50%的比例确定录取人数,指定接收退役士兵的本科院校对参考的退役士兵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单独划线录取(计划单列)。统一录取后不办理补录,有关学籍管理及其他事项与当年普通“专升本”的学生相同。
湖南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教务处
2018年1月28日